电站阀门电动执行机构选型: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电站阀门用电动执行机构(以下简称电动执行机构),包括功率控制部分的术语、型式、技术要求、选型、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电动机驱动的不同型式
电站阀电动执行机构的功能要求:
1. 在电站阀标准规定的工作条件下,巨龙阀门的电动执行机构的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第5部分的规定。
2. 电动装置的防护等级:户内应不低于IP55(不带机械制动)和IP54(带机械制动),户外应不低于IP65。
3. 对电动执行机构实施手动操作时,在达到电动执行机构 大控制转矩情况下,作用于手轮上的操作转矩应不小于15Nm,手轮(柄)的结构应能承受附加杠杆的驱动。
4. 开关型电动执行机构应具备以下功能:
a)输出表示全开、全关及Z少一个中间位置的状态信号;
b)在负载超出 大控制转矩时,输出开、关行程方向的转矩过载的状态信号;
c)输出表示运动状态的远传闪光信号;
d)输出表示美标阀门位置的电阻信号或(4~20)mA DC电流信号。
5. 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应具备以下功能:
a)输出表示全开、全关位置的状态信号;
b)在负载超出 大控制转矩时,输出开、关行程方向的转矩过载的状态信号;
c)输出表示阀门位置的(4~20)mA DC电流信号,其负载能力应不小于650Ω;
d)电动机应配置热保护元件。
6. 配有功率控制部分的电动执行机构应具备以下功能:
a)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应能接受下列型式的输入信号:
1)(4~20)mA DC模拟量信号,输入阻抗不大于250Ω;
2)24V DC脉冲量信号,脉冲宽度大于300ms;
3)触点信号。
b)开关型电动执行机构应能接受下列型式的输入信号:
1)触点信号;
2)24V DC开关量信号。
c)实现远方和就地操作控制及远方和就地之间的切换。
d)就地操作控制部分须有防护措施,以防止误操作。
e)输入电源的过电流保护。
f)在电源中断时应保持不动。
g)在控制信号中断时应保持不动或回到安全位置。
7. 智能型电动执行机构应具备以下功能:
a)配有功率控制部分的电动执行机构的所有功能;
b)通过显示各种符号、数字、文字的人机界面进行参数设置、调试和故障诊断;
c)通过死区自适应或其他方式,在各种运行工况下均不发生振荡;
d)防止电动机惰走;
c)对输入的三相电源自动进行相序纠正;
f)发生故障时应停止在原位置,并给出故障状态信号;
g)紧急操作钛阀门关闭和开启的功能;
h)具有现场总线的通信接口,并符合JB/T l0308.3的要求。
以上就是电站阀电动执行机构的功能要求,希望对您的操作使用提供参考和帮助。
5.2.14电动执行机构应能承受频率为50Hz,电压为表2规定的正弦交流电,历时1min的介电试验,在试验过程中不应发生绝缘击穿、表面闪络、泄漏电流明显增大或电压突然下降等现象。
5.2.15手一电动切换机构应灵活可靠,电动时手轮不得转动(摩擦力带动除外)。
5.2.16电动执行机构的 大控制转矩应不小于额定转矩。 小控制转矩应不大于额定转矩,同时应不大于 大控制转矩的50%。
5.2.17设置转矩应不大于 大控制转矩,不小于 小控制转矩。若用户未提出转矩要求,则设置转矩应为 小控制转矩。
5.2.18电动执行机构的堵转转矩应大于 大控制转矩的1.1倍。
5.2.19电动执行机构的转矩控制部分应灵敏可靠,并能调整输出控制转矩的大小,控制转矩的重复精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5.2.20电动执行机构的行程控制机构应灵敏可靠,控制输出轴的位置重复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并应有调整“开”和“关”位置的标志。
5.2.21电动执行机构瞬时承受表5中所规定的负载时,所有承载零件不应有变形损坏现象。
5.2.22开关型电动执行机构应能承受无故障1万次连续运行工作的寿命试验,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应能承受无故障20万次连续运行工作的寿命试验。
5.3配有功率控制部分的电动执行机构技术要求
5.3.1配有功率控制部分的电动执行机构应包括比例式和积分式电动执行机构。
5.3.2配有功率控制部分的电动执行机构应符合5.2中的各项技术要求。
5.3.3电动执行机构的基本误差应不大于±1.0%。
5.3.4电动执行机构的回差应不大于1.0%。
5.3.5比例式电动执行机构的死区应不大于输入指令信号量程的1%。
技术要求
5.1电动执行机构的构成
a)电动机;
b)减速传动机构;
c)转矩控制(机械式或电子式);
d)行程控制(机械式或电子式);
e)位置指示(机械式或电子式);
f)位置信号反馈(用户要求时提供);
g)手动操作机构:
h)手一电动切换;
i)功率控制(用户要求时提供)。
5.2电动执行机构通用技术要求
5.2.1电动执行机构应符合本标准,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5.2.2电动执行机构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a)环境条件。
1)海拔应不高于1000m;
2)工作环境温度:
开关型电动执行机构-0℃~+80℃
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20℃~+60℃
3)工作环境相对湿度不大于90%(25℃);
4)工作环境不含有强腐蚀性、易燃、易爆的介质。
b)电源条件。
1)电压额定值:
三相380×(1±10%)V
单相220×(1±10%)V
2)频率值50×(1±1%)Hz。
c)特殊条件。
特殊电源条件和特殊环境条件中使用的电动执行机构可另行规定。
5.2.3电动执行机构与阀门的连接型式和尺寸应符合GB 12222和GB 12223的规定。用户有特殊要求时,可按合同约定的要求执行。
5.2.4电动执行机构配用的电动机应能满足电动执行机构的各项性能要求。
5.2.5电动执行机构外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得有裂纹、毛刺及磕碰等影响外观质量的缺陷,表面涂漆层应附着牢固、平整、光滑、色泽均匀,无油污、压痕和其他机械损伤。
温州华扬阀门有限公司系列产品为:高温高压阀,电站阀,调节阀,非标阀,球阀,闸阀,截止阀,特殊阀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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